福州市8月8日发生的公交车爆炸案,已经造成2死30伤,尚有2人没有脱离生命危险。从报纸上登出的照片看,爆炸现场触目惊心:公交车支离破碎,伤者浑身黢黑。警方已经初步确定爆炸案制造者是一个患了晚期癌症的中年农民,名叫黄茂金。一个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人,不是选择平静地离去,而是选择到闹市区找这么多无辜的人同归于尽,这一事实是令人惊骇的,也是值得深思的。
虽然还有许多细节等待调查和公布,但从已经公开的事实来看,黄茂金无疑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动机。社会学理论指出,人只有在对社会彻底绝望的时候,才会出现反社会行为。比如说,一个人即使他感到自己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希望不大了,但如果子女还有出息,亲友还能给予关心,邻里还能援手,等等,那他还不会绝望。但如果连一点希望都没有了,那他就会陷入真正的对社会绝望。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让弱势群体感到完全绝望的局面,从根本上来看,是因为“社会排斥”机制发展的过于严重造成的。
所谓“社会排斥”,在社会政策研究者那里,是指强势群体在社会意识和政策法规等不同层面上对边缘化的弱势群体的排斥。弱势群体往往由于户籍、社会等级、地理位置、性别以及无能力等原因而被排斥在“能够创造财富的、有报酬的就业机会之外,并且无法获得保障”。特别严重的是,在做出影响到他们命运的决策时,根本就听不到他们的声音。1995年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社会发展及进一步行动”的世界峰会,就将“社会排斥”视为社会发展的障碍,要求反对社会排斥,致力于社会整合,以建设“稳定、安全而公正”的社会。
社会调查发现,被排斥的群体通常对排斥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或仇恨心理。当被排斥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排斥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可能,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视指向也会随意扩散。这种状况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一个社会能不能保持长期的繁荣稳定,往往不取决于强势群体的生存和心理状态,而是取决于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心理状态。这其中的逻辑犹如人们熟知的“木桶效应”:水在什么时候外溢取决于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社会风险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社会隐患。
黄茂金如果不是神经错乱,那么他的背后就一定会有许多令人扼腕的故事:他有没有因为交不起医疗费而被医院扫地出门的痛苦经历?他的肺癌是不是一种职业病?他的孩子有没有因为他生病而辍学?等等。只有仔细研究这个案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社会排斥”,才能从根本上防止黄茂金式的人物出现,也才能让我们每个人都获得安全。
从某种意义上说,福州那辆被炸毁的公交车,很像一个意味深长的隐喻:大家都在同一辆车里,如果一个人绝望,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安全。因此,帮助弱势群体就是帮助强势群体,就是帮助整个社会。在这个问题上,强势群体应该对“社会排斥”有更高的警觉,应该做得更多。这不仅是因为他们更有能力,也是因为他们有更多的利益需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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