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商业报道 > 商界人物 > 焦点人物  
 
中国商讯 国际商讯 商业内幕 消费真相 公司经营 公司消息 城市话题 商业评论 风险投资 商务政策 中外富豪 焦点人物 名人语录
 
在《世界商业报道》投放广告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被指收受贿赂 张维迎两发律师函
世界商业报道 ( 日期:2005-08-20 08:25)

  来源:网易商业报道  

    在顾雏军被司法机关控制后,一遍《张维迎、张文魁等人收受的是“出场费”还是“商业贿赂”?》的文章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矛头指向当初力挺顾雏军的经济学家们。使张维迎受到了舆论的压力。盛怒之余,张维迎委托律师向包括乌有之乡在内的转载这篇文章的网站发了维权律师函。

    乌有之乡:欢迎对方起诉

    一个默默无闻的网站乌有之乡因为转发了《张维迎、张文魁等人收受的是“出场费”还是“商业贿赂”?》这篇文章而出现在了经济学家张维迎的视线中。在接到张维迎律师函的十几家网站中就有这个小网站。与其他网站不同的是,乌有之乡在两天接到了两封措词不同的律师函。并且乌有之乡将这两封律师函原封不动地贴了出来。

    在接到网易商业记者采访电话时,乌有之乡网站的管理员之一范先生正在忙着搬家。他告诉记者最近比较忙,没顾上收邮件,昨天下午才看到张维迎17日发来的律师函,没当回事简单回复了一下让他们将情况了解清楚再说。谁知昨天晚上就又收到了一封律师函,措词严厉,好像我们不撤稿就要对我们怎么怎么一样。我们还欢迎他起诉呢!

    网易商业:以前有没有想到会碰到这种事?

    范先生:以前从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情,感到很意外。

    网易商业:你觉得你们有没有存在律师函中所说的过错?

    范先生:对他发的律师函我不太明白,光说我们转载的文章侵权、失实,但不写出具体侵权细节。这不是我们转载的,也不再表我们自己的观点,只是网友自己贴出来的而已。我们能有什么责任?为什么那么多网站都转发了没事,就抓住我们不放,口气强硬、气势汹汹。我们不知道他们有什么企图,所以就把律师函挂出来,大家出出主意。

    网易商业:除了信函沟通一下外还有没做进一步沟通?

    范先生:没有,最近忙着搬家我们顾不上这件事,等过几天再和网站其他人商量商量。

    网易商业:你们为什么要关注张维迎?

    范先生:我们根本没有可以去关注,这些文章只代表网友的观点和立场。

    网易商业:你对张维迎有多少了解?

    范先生:对张维迎具体情况我了解不多,只知道张是鼓吹MBO的代表人物,是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

    网易商业:如果就这件事张维迎起诉你们的话,你们会怎么办?

    范先生:欢迎他起诉,那样我们会知道我们到底在哪些地方对他造成了侵权。

    代理律师:称这篇文章纯属捏造

    面对网易商业报道记者的疑问,张维迎委托的律师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栾建海介绍说,张维迎是在本月13日前看到网络上出现这篇文章后于13日委托我们来调查处理的。他认为网站转载的这篇文章与事实不符,侵害了他的名誉。在张维迎的委托下,我们向10多家有转载的网站发了律师函,大部分网站都进行了撤稿处理。

    网易商业:那么对拒绝撤稿的网站是不是会进行诉讼解决?

    栾律师:这需要根据张维迎先生的要求来进行。

    网易商业:一些网站在接到你们的律师函后表示疑惑,称你们在律师函中只笼统地说这篇稿子侵权,但并没有详细指出这稿子哪个地方失实、侵权?

    栾律师:具体侵权、失实地方张维迎先生说到了。我们只是没有体现在律师函中。

    网易商业:接收到律师函的网站认为这样使得你们发出的律师函不严肃。你认为呢?

    栾律师:公开这些具体失实细节需要征得张维迎先生的同意,这个问题我们会和张先生进行商榷的。

    网易商业:张维迎先生既然说这篇文章失实,是不是表示他没有拿文章中所描述的钱?

    栾律师:对。但具体我们要征得张先生的同意才能对外说。

    网易商业:最近关于张维迎的文章在网络上比较多,是不是这些文章你们都要去处理?

    栾律师:我们目前受到的委托只是《张维迎、张文魁等人收受的是“出场费”还是“商业贿赂”?》这一篇文章,至于其他文章是否要处理,要根据张维迎先生需要进行。

    网易商业:一些网站称你们只追究网站责任,而不去追究文章作者。是不是这样的?

    栾律师:我们也调查了帖子的原始出处。这篇文章中提到最早的报道出处是南国早报。但我们向南国早报了解时,对方表示他们根本没有刊登过这篇文章。属于无中生有的造假报道。目前我们还在进一步调查。

    网易商业:如果进行法律诉讼,你们能不能保证会打赢官司?

    栾律师:最近这方面的案例特别多,你可以看看以前的报道。我们有十足地把握打赢官司。

    网易商业:有网站负责人称这类文章并不代表他们网站的观点,只是网友行为,所以他们没有任何责任,你认为呢?

    栾律师:的确,现在一些网站尤其是bbs论坛类网站这些帖子都由网友在贴,但这并不代表网站就没责任,网站是负有审核的责任。既然有审核的责任,那么就应该为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网易商业报道  姚江波)

biz.icxo.com

相关新闻 [每日最新]
 
 地产支撑科龙资本运作?顾雏军返京再寻出路
 暴富后的沦落 千万富婆街头拾荒几多恨
 空客人事争论结束 洪博达:贸易战不符合行业利益
 顾雏军:小伎俩买得大科龙
 周鸿祎人治雅虎中国
 张海被拘105天后有转机 证据不足可能取保候审
 周鸿祎辞职雅虎 可能重新创业
 涉嫌骗贷 香港眼镜大王父子被拘
 春都原董事长刘海峰终获自由
 万明坚与李东生家务事清算
 李东生两年辞万明坚?
 万明坚:是特立独行 还是权高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