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2005年10月份消费者投诉分析公示。其中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非现场购物出现的问题成为投诉的热点。
据悉,网上购物中成为投诉热点的有商品瑕疵、商品实际性能与网站宣传不符等问题。受理相关问题的咨询66件,投诉1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6.7%。消费者某某反映,在网上购买了一台数码相机,经厂家鉴定是假冒商品,要求赔偿时网站推委,问题难解决。网上购物通常采用汇(寄)款的支付方式,购物凭证仅为汇款单。由于汇款单只注明了寄款事项不能体现出是何种交易行为,同时这种非现场购物形式使得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得不到保证。为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一定注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同时,可通过不同网站或多种途径了解所需商品性能、价格等再决定购买;收货时做到当场仔细验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电视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根据自己所需再决定是否付款,这时您还享有选择的权利。如果已经购买了商品并发生纠纷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您要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的有关部门投诉。biz.icx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