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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数码拍书”族频频光顾书店
世界商业报道 ( 日期:2007-02-28 09:16)

  来源:市场报  

世  界经理人-商业报道[biz.icxo.com]消息: 面对价格不菲的书籍,不少囊中羞涩的消费者想出了妙招:在书店里用数码相机或者带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拍摄图书。春节期间,这样的“拍书”一族更是频频光顾书店。

  顾客:“黄金”图书让人却步

  2月24日下午3时,熙熙攘攘的湖南图书城内,长沙某高校中文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小磊,正躲在一个角落里,悄悄地用手机拍摄图书。仅十多分钟的时间,他就将书上30多页的内容“收入”相机中。拍摄完后,小磊会用专门的技术软件对图片进行放大处理,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拍摄的内容。

  在长沙定王台书市,记者随机采访了5位消费者。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认为,“拍书”这种现象可以理解。75岁的王莲泽是一名退休老师,她说,对学生来讲,很多书的价格确实是太高了。拍书就像抄书一样,对写论文作研究很有帮助,并没有错。

  书店:“都拍还有人买吗”

  “在书店里,是严格禁止拍书的!书店是卖书的地方,又不是图书馆。”湖南图书城一位姓吴的负责人认为,拍书对书店的损失非常大,尤其一些美容、设计类的图书进价贵,页数少,几分钟就可以拍完。“你都拍完了,谁还来买书啊?书店毕竟不是图书馆。”该负责人称,如果有特殊需要拍摄的情况,必须向书店主管部门申请。否则就只能算偷拍,将受到书店的约束和制止。

  律师:书店有权制止

  “消费者在书店内拍摄图书,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但书店方有权制止这种行为。”

  同时,陈律师认为,图书在出售之前所有权在书店,书店有权作出禁止“拍摄”书籍的管理规定。他建议书店管理方应加强对用数码产品“拍书”现象的监管,可以通过书店工作人员的提醒,也可以在书架上贴上禁止拍照的提示语。当然,对于那些确实是求知若渴却又囊中羞涩的学生,书商应对其“拍书”给予宽容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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