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理人-商业报道[biz.icxo.com]消息: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玉林指出,无论如何,“户籍制度是一项公共政策,其改革应该广泛听取民众意见,而不能由相关部门‘关起门来’进行。”为此,笔者以为,我们应该明确户籍并非要限制人们的某些行动权利,而是要发现和保护人们的权利。权利应该成为户籍改革的关键词。现行户籍制度对社会生活领域的影响之一,表现为权力的嵌入影响着权利的均衡和发展,因此,改革就是要维护公民身份平等的权利免受权力的侵害。
户籍制度的改革问题并非仅仅是就某些户口登记、迁移和管理的技术加以改造的问题。尽管技术层面上的修修补补可能也会给人们带来某些便利,但户籍制度的本质问题则是结构性的、制度性的障碍,这种结构性障碍表现为合法化权力对社会生活的过度介入,导致权利结构的不均衡。户籍制度对个人身份的划分和界定,以及粘附在其上面的不公正分配规则,使得户口管理成为权力限制个人行动、影响个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外来人口、来自农村的劳动力以及其他具有不同户口身份的居民,他们的权利和社会地位因为他们的户口身份而与别人形成差别,这种地位的差别也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从户籍制度问题的本质来看,改革的关键在于如何建构起民主化的社会管理体制,来逐步替代依赖于政府限制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在社会生活领域的管理中,从限制本位走向自治本位。要实现这个改革目标,就是要为建构社会生活领域里的秩序提供公共规则,以履行权力原先所起的秩序功能。
事实上,宪法为我们规定的目标是清楚的:不论出生或生活在什么地方,每个公民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宪法权利。宪法的平等原则禁止将公民划分为不同的群体,或为了某些群体的利益而牺牲其他群体的利益,或为了维护某些群体的优越地位而禁止其他群体进入并分享国家赋予的利益。户籍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是如何在维持社会基本秩序和繁荣的条件下实现宪法平等。如果这个国家的公民待遇仍然取决于他出生或生活在什么地方,而我们却仍然对此无动于衷,或暗自庆幸自己没有成为制度的牺牲品,那么这只能意味着我们还有艰难的改革之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