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还是在广州恒福阁,第二个决定健力宝未来命运的健力宝健康产业公司董事会也召开了,并通过《董事会决议》,免去张海健康产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叶选基担任健康产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免去张海健力宝集团公司董事长职务
出席此次董事会的人员为叶选基和祝维沙(原文是叶红汉)两人。其后8月23日,张海正式“下课”。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和法人变更为魏小军,总裁是祝维沙,祝同时任命原金裕兴财务总监鲁晓为健力宝集团总裁助理。
8月24日,健康产业与金裕兴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佛山公安机关相关资料显示,当时签字人一方是鲁晓,另一人叫李兆娟。
“《公证书》上要有健康产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才能生效。”张海的代理律师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民说,“由此推断最终同意和批准把股权转让的签字人一定是叶选基或叶选基的授权委托人,但目前有关部门拒不提供这份公证书。”到底是谁签的字,关系重大,因为此后由于本次转让并未经健力宝集团董事会同意,祝维沙被指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亿元资产并被拘捕。
经过这次“非法转让”后,余下的金融资产平静地由健力宝集团持有,一直到2004年11月。2004年11月16日,叶红汉、祝维沙与张海同意将他们所持有的91%的健力宝集团股份(其中包括三水健康产业的58.32%和CASA公司的32.81%)转让给北京汇中天恒投资公司,其董事长为李志达。
那块金融资产不仅叶、祝二人并未在意,即便是久经商场的李志达也未存觊觎之心,除了张海。据《商务周刊》看到的工商资料显示:叶红汉、祝维沙和张海三个人均以1元钱转让了三水正天股权,叶红汉和祝维沙所持CASA股权转让价格各是5000万元现金,另外李志达还替叶红汉承担叶欠健力宝及相关公司的2500万元债务,以及替祝维沙承担祝所欠健力宝集团的1亿元债务。
张海的股权转让协议比较简单,所有股权1元钱,李志达入主健力宝集团后,要清产核资,并把深圳足球俱乐部的经营权给他。同时还约定双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协议签字的日期为2004年11月11日。
在其他股东均以亿元左右价格转让自己的股权时,张海真的仅以1元价格转让了他所持有的健力宝40%的股权吗?据上述原健力宝高管称,事实上,张海与李志达还另有一份补充协议内容,内容大概是李志达要将平安保险和兴业银行股权的处置权给张海。“也就是说,这些金融资产过去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健力宝,张海将分享未来的收益,并用这些收益来购回这些金融资产的所有权。”这位高管说。据说,这份协议目前只有李志达手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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