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投资远远高于国际公认的合理水平
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为1.94万亿元,占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7.6%,占当年GDP的9.26%,远远高于国际公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DP比重5%的合理水平。
“过度发展房地产引起的投资过热,将导致社会资源配置失衡,积聚风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城市经济专家刘维新认为。
按照上述观点,国内主要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的房地产投资数据反映出,其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例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靠房地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存在明显的经济隐患。
2003年~2005年,北京市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连续3年都超过53%,位列全国第一;紧随其后的深圳、上海、广州,该比例也都连续保持在33%以上。
不单是领涨中国经济的龙头城市,杭州、南京、武汉、沈阳等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经济中心城市,也无一例外地把房地产业作为经济引擎的加速“按钮”。统计数据显示,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连年都保持在30%左右,也就是说其经济活动总量的近1/3是围绕着房地产业进行的。
由于房地产投资的强力拉动,新一轮投资过热相应凸现。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形势研究室主任王小广认为,房地产投资过热是近几年投资出现反复性过热的根本原因,房地产投资过度不仅直接使投资过热,而且使下游的钢铁、建材及其他相关产业投资过热。 “房地产过度发展还加剧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及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 王小广说。
土地出让收入 地方政府“第二财政”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上述报告指出,目前的商品房价格已远高于社会实际购买能力,按照国际经验标准,合理的城镇房价与家庭年收入比在2.6比1左右,而现在城镇房价与家庭年收入比平均高达7.6比1,有的地方甚至超过10比1。
如果以1998年开始住房分配货币化为起点,画出我国商品房价格变化曲线图的话,它将呈现出一条先平缓上升然后突然陡峭向上的斜线:1999年,全国商品房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2053元,一直到2003年都以每年同比上涨约3%的速度缓慢提升;2004年,商品房平均售价突然飙升到每平方米2714元,同比上涨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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