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执行处F组于是展开长达半年的深入调查并于7月初采取行动。媒体报道称:“F组人员于个多月前获悉刘士成与其一供货商即将进行贪污交易,遂在交易现场埋伏,待刘士成收受贿款期间将他拘捕。行动中除刘士成外,还拘捕最少一名供货商。”
事发后,大批香港及外地媒体纷纷向香港“麦当劳”查询,“麦当劳”发言人表示,该公司有严格的机制确保食物质量,“麦当劳仍然正常运作”。发言人并否认坊间有关刘士成被捕的报道,指他正在放假。
南方周末记者近日向香港廉政公署查询事件进展。对于这场令饮食界为之色变的反贪风暴,香港廉政公署显得很低调。“我们对具体行动不作评论。”一名新闻发言人对本报记者解释说,“如果只是处于行动阶段或调查阶段,廉署一般不会公布嫌疑人的名字和公司名,只会在事后才向公众通报基本资料。只有到起诉检控阶段了,廉署才会公布嫌疑人具体情况。”对于目前媒体指名道姓、铺天盖地的报道,这位发言人说:“香港媒体有各自获取信息的渠道,很多时候他们会去查证及对号入座,但对具体情况我们不作评论。”发言人并强调,目前有关“麦当劳”的所有传闻都来自媒体报道,廉署并未发布过有关消息。
据了解,廉署的调查尚未结束,反贪风暴仍在继续。知情人士称:“不排除稍后会有更多人被捕。”
几十万“回佣”的代价
不管刘士成目前处于休假还是保释状态,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位美国“麦当劳”总部少数亚裔高层之一、全港最大餐饮连锁企业的头号人物,已暂时消失于公众视野之外了。
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香港出生、现年47岁的刘士成1983年毛遂自荐加入“麦当劳”洛杉矶分店,从最底层做起,一路升至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历任“麦当劳”中国区营运总监、菲律宾董事总经理等职位。出事前,刘士成是“麦当劳”香港区董事总经理,掌管全港200家“麦当劳”分店,管理逾万名员工,年薪高达500万港元。
刘士成的平步青云与他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分不开。1991年,刘士成被派到北京王府井做开荒牛,一手筹办起北京首家美式快餐店。2000年,刘士成临危受命前往连年亏损的菲律宾麦当劳,花了3年时间终令业绩转亏为盈。自2004年调任香港以来,刘士成开展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致力于走年轻化路线,推出新食物、大力拓展McCafe、提供24小时营业,在改变企业形象、拓展业务等方面都取得不俗的成效和口碑。如果没有出事,勇于改革创新的刘士成或许前途无限。
不过,几十万元的“回佣”为这一切提前划上句号。据传,在事情曝光后,刘士成已被停职。不仅如此,刘士成涉嫌收受贿赂,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如果被正式检控并且罪名成立,他可能将面临罚款或牢狱之灾。
据香港廉政公署有关人士介绍,《防止贿赂条例》是廉政公署赖以执法的三个法例之一,其立法精神就是要维护社会廉洁公平,并保障机构及雇主的利益,惩治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的雇员。该法例第9条专门针对私营机构而设,规定代理人(通常为雇员)在未得主事人(通常为雇主)的许可下,不得因办理其主事人的事务或业务而索取或接受利益,提供利益者亦同样有罪。
目前有关案件廉政公署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结果将交由律政司决定是否提起起诉。如果律政司认为未有足够证据起诉,案件便会呈交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审议,只有该委员会才有权终止调查工作;如果律政司决定起诉,那么将根据嫌疑人罪行的轻重安排案件在裁判法院、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审理,一旦嫌疑人被裁定贪污罪名成立,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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