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认为处罚无法律依据
“这个处罚很严重,意味着我们将不能在郑州市场开展业务,对于一个立足河南的企业来说,绝对是致命的打击。”“被逐”的五家企业之一、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负责经营的于经理无奈地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分别联系了各受处罚单位,接受采访的企业都表示对这个处理“难以接受”,并透露,企业将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但采访结束后,被采访企业要求记者在稿件中不要出现他们公司的名字,“最好不要提我们,毕竟公司以后的运营,还是需要良好环境的。”一家受处罚的企业经理告诉记者。
“市建委的处罚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上述企业经理认为。昨天下午,他给记者传真过来一份材料,里面详细搜集了多条法律条文,对于建筑单位在尚未取得建筑许可证情况下施工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施工许可证等。“但就是没有停止在某一地施工资格、清出某地建筑市场的法律依据。”该经理认为。
“我们这次损失很大。”该经理告诉记者,前期建设中,作为施工单位,他们在施工前付给郑州布瑞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万元的保证金,前期建设中,公司垫资工程款已经1000多万元了,而开发商总共才付给他们50万元不到的工程款,“看目前的形势,这个钱无疑是要不回来了,欠供应商、农民工的钱,都需要我们来出,损失是我们的,现在又要把我们公司逐出郑州市场,对于这个决定,我们不能理解。”该经理说。
建委
处罚体现震慑作用
“作出这个处罚决定,其实并没有具体的法规细则来支持,”郑州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王文芝告诉记者,“这个处罚的前提条件是他们的违法行为,就是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始施工。”
据王文芝介绍,市建委作出这个处理结果也非常慎重。在形成意见时,也参考了很多相关专家的意见,因为这里面牵涉了几家外省企业,市建委无法降低或吊销其施工资质,所以才有了这个决定。
“至于法律依据,你可以这样理解,市建委其实作出的就是让他们停业整顿的决定,可以理解为这种处罚是停业整顿的一种方式,只不过由于叙述方式的不同,在语言上严厉一点而已。”王文芝认为,至于处理是否太过严重,“应该说他们的违法行为也是很恶劣的。”
王文芝称,在形成处理意见时,他们也考虑到了建筑企业面临的很多难处,比如说,很多施工单位受到业主也就是开发商的影响,不得不施工的情况。
该说法得到了另一家受罚公司负责人的认同,“其实在执法局行动的时候,我们就通知施工队停止施工,但是你要考虑到如果是甲方(开发商)坚持让施工的话,现场施工队是没有选择的,如果不施工,甲方很可能以不付钱来要挟。”
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郑州市建委作出的处罚,相关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王文芝称,市建委也和省建设厅沟通过,已经有企业向建设厅提供材料了,“企业也是有话要说的,这是他们的权利。”王文芝说。
这个消息从受罚企业处得到证实,“我们有各自递交的,也有联合一起的。”一位企业经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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