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提出的高、中、低收入分别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开始全面改变。各地的细则政策正在酝酿出台。
而现实是房价仍在快速上升。8月,36个大中城市一、二、三类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较上月分别上涨0.7%、1.7%和0.6%。36个大中城市经济适用房住宅平均价格,则出现了较上月下降1.2%的新变化。
政府的关注点已经转向提供公共物品,与此同时,用政策来规范市场秩序,促使市场信息公开化显得愈发紧迫。
买了商品房的人不能再买经济适用房。那么以前买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人怎么办?有了商品房,但是有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是否还可以买房?有待细则出台来规范这些市场行为。
9月4日,位于北京东花市那个灰色的大楼人流如织。
这里是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是北京唯一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的地方。
目前经济适用房审核仍然继续,申请资格延期的章也照盖不误。这与传说中北京将停止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查,为此市民大排长龙的景象不同。
但在北京规模庞大的经济适用房房所在地——天通苑某二手房交易处的信息表明,目前经济适用房交易大幅下降。
空荡荡的售楼大厅,更显市场的冷清。交易员表示,可能是新的政策出台,导致市场观望。“具体情况要看政策的细则下来,到时候是什么情况就不好说了”。一个交易员说。
这个交易员所说的政策,是8月1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俗称24号文)。早在8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意见》。
该《意见》规定,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此外,经济适用房交易也需先由政府回购。但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该《意见》,也规定,“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该政策引起各种版本的理解。据此天通苑二手房买卖交易人士解释:购买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无需北京户口;购买5年内的则需要北京户口,年薪不超过6万,并出具审核表。
一些分析人士则表示异议,认为所谓“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也并非商品房。
根据24号文,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是低收入家庭。1998年规定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被叫停。而北京已试点新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政策。
而到底对这些政策如何理解,由于各个省市的配套细则没有出台,政策真空导致各种鱼龙混杂的情况。
调查由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