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执行对象来看,虽然一些观察者认为以电信、能源为代表的垄断行业龙头会成为分红首选,哪部分央企会进入试点,也未作任何说明。
从执行环节来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收取、组织上交。”财政部与国资委之间,到底谁在负责红利的收入,仍然是个问题。世行报告也警告说,虽然理论和国际经验都表明,国企分红都更应该归到财政部,但因此也可能影响到国资收集红利的主动性和推进国企改革所需的资金实力。
也许并非偶然,中国国资委网站并没有转载这一既非常重大又切身相关的政策,而是把中国电信等5家央企入选《财富》杂志“全球最受赞赏的公司”,放在了要闻头条。有点讽刺意味的是,这些企业的上榜原因中,赫然包括了“对股东的积极回报”——显然,这一条对最大的股东,还没有适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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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就目前来说,垄断行业的留利是多了,也很难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问题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政府,利润上缴相当于增加了财政收入,政府是否应该考虑在其他方面相应地减免税收?世界商业报道[biz.icxo.com]消息:如果不相应地减税,可否考虑把上缴的利润作为特别基金(如国民教育基金、医疗保障基金等)使用?如果不统筹考虑这些问题,上缴的利润可能又浪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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