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明显是一份政府和开发商签订的不能拿到桌面上的私下协议,通过这个合同,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在土地正式招拍挂出让前,无论是政府的土地出让底价还是最终的竞得人,都已定好了。土地出让前的招拍挂只是一个形式,一个假象”

唐健
解读人: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唐健
“这个开发商很强势,政府都得听他的”
记者:据世界商业报道讯,按照那份2006年10月18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和张家界市高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第五章第十四条规定“该地块公开出让时的出让起始价由甲方征求乙方意见后确定,该确定的出让起始价及出让款的具体返还事宜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八)”。怎么看?
唐健:这明显是一份政府和开发商签订的不能拿到桌面上的私下协议,通过这个合同,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在土地正式招拍挂出让前,无论是政府的土地出让底价还是最终的竞得人,都已定好了。土地出让前的招拍挂只是一个形式,一个假象,是为了能够顺利地获得土地使用权而采取的一种手段,通过这种假招拍挂,规避国土资源部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取得的政策。是国土资源部一再强调要严厉打击的“暗箱操作”行为。
记者:在2006年12月16日双方签订的《张家界市凤凰酒店项目土地储备出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第一条“经张家界市地价评估所评估,该地块评估价格为9.3647万元/亩。甲方同意该评估价作为该期批准用地出让起始价,乙方予以同意,甲方承诺不变更该出让起始价”,意思跟上面一样?
唐健:这个开发商很强势,政府都得听他的。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都要求,招拍挂底价要根据评估结果和产业政策集体决策,并严格保密。在这个合同中,甲方事先已将底价告知乙方,并且还征得了乙方同意,甲方承诺不更改该起始价,完全违背了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的有关要求。
记者:第二十二条“该地块出让后甲方收到每笔土地出让价款时,应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以作为返还乙方的投资款以及乙方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体育公园的建设费用”。这怎么看?
唐健:这里隐含的意思就是说,这块土地的最终使用者就是乙方,招拍挂就是形式。我们还可以看出,地价款最后都会返还给乙方,这样,即使出让价再高也是自己的钱进自己的腰包,只不过划转了一下。
国土资源部规定,在2004年8月31日之后,各省区市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前盛行的以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的做法被正式叫停。被业界称为“8·31大限”。但从相关协议上看,它实质上仍然在搞协议出让,走了一下“招拍挂”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