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状,使开门营业仅仅20个月的央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之一——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全力公司)股东纠纷浮出水面。
11月初,因公司存在股东出资不到位、内部借款以及财务管理等问题,全力公司大股东段敏委托律师将其他三位股东告上法庭。广元市利州区法院民二庭一位法官向记者证实,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这是自2005年央行推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两年来,试点公司首次暴露风险。而在对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监管缺失的状况下,其他试点是否会出现类似问题?监管当局将如何处置此类问题?
告状
事情起源于10月段敏向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分行以及广元小额贷款试点领导小组递交的一份书面报告,这份报告中反映了公司存在的三大问题:第一,在公司组建之初,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应缴齐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但公司另外三位股东未能缴齐出资。第二,三位股东用自己的股权质押在公司为自己担保借款。其中毛洋借款130万元,赵琼借款40万元,邓文英借款50万元,且三位股东拒不纠正。第三,公司财务管理混乱,部分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报销费用和占有公司资产。
在递交了这份书面报告后,段敏随后在法院诉状中要求解散公司,并要求另外三股东赔偿自己的损失。
成立于2006年4月的全力贷款公司核准注册资本金是2000万元,分两期到账,首期1000万元出资中,四位股东占比分别是段敏40%、赵琼25%、毛洋20%、邓文英15%。
按出资比例,董事长赵琼应出资250万元,但实际出资额只有150万元,缺口100万元;总经理毛洋应出资200万元,实际出资额135万多元,缺口64万多元;邓文英应出资150万元,目前出资102万多元,缺口47万多元。
“但除了大股东段敏之外,其余三位出资人的资本金一直未完全到位。”段敏的代理律师、四川方正律师事务所广元分所律师徐忠诚表示。
“我希望股东之间能有一个好的协商结果,并不愿意拖到法院去解决这个问题。”段敏在电话中有些无奈地表示。
而事情正在向着好的方向转化。截至记者发稿时,段敏代理律师徐忠诚告诉记者,已有两位股东将缺口资本金补足,“在段敏反映的股东未缴齐出资额问题上,其他股东已有积极表示。”
负责主管广元市利州区金融工作的常务副区长罗云对记者表示,政府正在出面协调各股东之间的纠纷,以希望顺利解决这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