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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铁矿石业最大规模并购交易的最新进展:力拓决定等待必和必拓的最后邀约
力拓矿业集团21日宣布,将接受英国收购委员会(U.K Takeover Panel)对必和必拓(BHP Billiton)公司收购要约设定的最终期限,决议规定必和必拓须在2008年2月6日前抉择是否向力拓发出一份确定的收购要约,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英国公司收购守则(UK Takeover Code)中2.5条的规定,除征得委员会的批示外,必和必拓须在此期限前提出对力拓的正式收购申请,或者声明其无意对力拓进行收购。此外,守则2.8条规定,除征得委员会的批示,如果必和必拓届时声明无意对力拓进行收购,将在其宣布当日起,6个月内不得再次对力拓提出收购。 从目前到2008年2月6日截止,必和必拓拥有3个月期限就此做出最终决定, 届时收购风波将尘埃落定,力拓矿业集团表示,最终结果将完全基于集团和集团股东的利益这一根本出发点。 2007年11月1日,必和必拓曾建议“以3股必和必拓股票换取1股力拓股票的方式”并购两家公司。对于这份提议,11月8日力拓回应表示,经集团全体董事会成员“仔细考虑”,认为这一出价“大大低估了力拓的价值及其发展潜力”。因此,力拓董事会以不符合股东利益为由,拒绝了这一收购提议。 此外,英国收购委员会设定的最后期限只限于力拓矿业集团在英国上市的公司,即英国力拓股份有限公司,而由于力拓集团本身是一家在英国(英国力拓股份有限公司Rio Tinto plc)和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力拓有限公司 Rio Tinto Limited)双上市的公司结构,按有关规定,如果股东只拥有其中一地的股份,并不意味着将同时拥有另外一地公司的股份。 力拓矿业集团主席保罗·斯金纳(Paul Skinner)先生表示:“力拓有着强大的产品组合,可以为股东创造出显著价值,因此集团董事会一致认为必和必拓的出价远远低估了力拓所拥有的价值和发展潜力。力拓的立场一直以来都相当坚定,我们希望必和必拓也意识到这一点。集团的股东们一直都期待并购风波能够尽快明朗,因此我们对英国收购委员会今日的决议表示赞许。” “集团董事会和管理层将一如既往的发挥集团的潜能,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收购守则规定,力拓证实上述声明没有与必和必拓达成一致或征得其同意。力拓将在适当的时机对此事做出进一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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