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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规范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许多对改革效果很满意的人士,在具体描述中,也稍带谨慎地把企业决策权与执行权称为“已经基本分开”。
中国国旅集团、中国农业发展集团外部董事罗树清提示:将试点公司的董事会建成“真正董事会”,是对试点工作最本质的考量,而目前,无论按《公司法》的要求,还是按国资委试点方案设计,试点公司董事会一些应有的权力还不到位。(详见本期罗树清署名文章)
还有观察人士提示,“董事会该开的会,一定要开;董事会与经理层的会,该分着开的一定要分着开”,这些基本的建设规范,是必须要有制度就得遵循的。
自身建设二:
核心问题 总经理的任免权
目前,试点企业尚没有一家董事会被赋予经理任免权。
“这是董事会改革的核心问题,应该说必须解决。我个人一直在呼吁,现在依然要呼吁。”安林特别强调这一点。他认为,既然进行试点就要试到位,把想改革的内容全部试一下。不然的话,所谓“试点”,其价值就要打折扣了。
这个问题的本质依然是,有外部董事参与的董事会权利边界在哪里?
对此,试点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探索。诚通介绍,其董事会坚持“真心试,逐步调”,对董事会职责边界和运作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探索。试点运转初期,诚通董事会管理权限相对较广。随着试点体制的建立和有效磨合,为提高运作效率,董事会对总裁实行了人权、事权的全面授权,同时董事会还减少了会议次数。
安林认为,董事会试点的攻坚战能否取得胜利,关键在于能否依法赋予董事会应有的权利,能否依据《党章》精神,创造性地对试点企业的党组织在法人治理框架下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党管干部”,给予明确的工作指引。
“进一步说,现在的企业高层任职配置模式有问题。”他提道,“要探讨的是,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这几个岗位角色,该由几个人来分担,彼此又如何匹配?”
一个人是有问题的。20世纪90年代进行的现代企业制度百家试点,最后为什么没有成功?因为那只是形式上的公司制,大量出现的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有的还兼任党委书记,开会讨论,所有问题一起说,搞不清楚开的是董事会、管理会还是党委会,干脆就叫“班子会”。那么,如果由两个人、三个人来分担这四个角色呢?就会有多种配置模式可以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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